

考场规则:
一、开考前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,考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《考场规则》的考试注意事项内容。禁止非本场的监考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。
二、考生必须携带以下书写工具:笔、墨、纸、砚、毡子、笔洗、镇尺由考生自带,作品用纸一律使用白色宣纸,并提前按试题规格要求裁好,此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、笔记、资料,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移动电话、商务通)、电子记事本等工具禁止带入考场。
三、开考前5分钟,监考老师当众启封试卷。考生领到试卷后,必须先到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写内容(姓名、专业、级别、考点名称)。
四、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正式答题。参加高级(7、8、9级)考试的考生,如有进行理论知识部分的考核,时间为30分钟,统一收卷后,再进行技能部分的考核,时间规定按照试题要求。
五、迟到30分钟以上者,不得入场;考试进行30分钟后,方可交卷离场;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。
六、考生遇到疑问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,监考人员当众答复。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。
七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;不准在考场内走动,影响他人书写;不准吸烟。
八、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,不准携带试卷离开考场。不准拍照。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。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上,待考官将试卷回收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。
九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。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。
十、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清点试卷,按号码顺序排列并封装与档案袋。